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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社部发通知了!10月1日至4日加班应发3倍工资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0-09-19    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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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国庆节、中秋节假期将至,如果加班,工资应该如何计算?近日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、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了明确。

10月1日至4日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报酬;10月5日至8日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应先安排补休;不能安排补休的,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报酬;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,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,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。